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资格认定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64812110
投诉电话: 021-12345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不含有特别程序
优抚对象登陆随申办移动端或自助终端,进入“部分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资格认定”,经人脸识别后,查询是否具有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资格。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塘桥街道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1.《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退役军人规〔2021〕2号)第二条第8项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凭证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旅游线、机场线除外)、轨道交通工具和轮渡。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修正)第四十一条?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3.《关于离休干部免费乘坐地铁的通知》(沪委老〔2000〕39号)上海地铁运营公司决定对离休干部乘坐本市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实行免费。4.《关于离休干部免费乘坐轨道交通明珠线的通知》(沪委老〔2001〕23号)离休干部免费乘坐轨道交通明珠线时,要注意安全,尽可能避开高峰时间。5.《上海市对江乘坐规则乘坐须知》第八条 离休干部、盲人、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烈士遗属、下肢残疾人专用车乘客,凭有效证件免费过江。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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