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wdt.sh.gov.cn/zwdtSW/zwdtSW/zhaocha3/zhaocha.jsp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合欢路2号浦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8号找茬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浦东规划资源局),邮政编码:201204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条款 | 第四十条第一款 | |||
内容 |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