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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每个栏目均应填写,内容应正确、真实。
4、申请书和申请材料都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书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准许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 市场监管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与变更准许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公安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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