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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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

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定居事由的证明:申请夫妻团聚的还须提交: (1)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或台湾户籍证明。其未成年子女,提交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2)上海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定居事由的证明:在台孤身一人的还须提交: (1)台湾户籍证明; (2)与上海亲属的关系证明; (3)上海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4)上海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 市公证处等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的《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及相同规格的照片2张 出入境办证窗口领取,或者至“一网通办”下载电子表格 原件 2 纸质 必要
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台湾相关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公安机关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提交市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市卫生检疫部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提交书面申请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台湾居民定居证》 证照 6月 点击下载 1.窗口自取 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指南》
条款
内容 九、办理基本流程(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申请人定居申请后,将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或《不批准定居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二)申请人须在收到《批准定居通知书》6个月内,到申请定居的市、县公安局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同时上缴原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公安机关出具《证件收缴证明》。(三)被批准定居的台湾居民须在《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期内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并申领居民身份证。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落户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定居处理。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条款
内容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 依据名称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条款
内容 第四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第十七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