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建小卡智慧预约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20
窗口咨询: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021-12320
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常住孕妇
不含有特别程序
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常住孕妇(妊娠13周前孕妇)及早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及早发现不宜继续妊娠的妇女,及早采取干预措施。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塘桥街道浦建路131号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产检科室;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沪卫规〔2020〕5号)第三部分 孕产期保健服务:一、孕产期保健服务内容 (二)孕早期保健孕早期保健服务是对妊娠13周前孕妇进行的服务和指导,其目的在于预防有害/致畸因素对胚胎的影响,及早发现不宜继续妊娠的妇女,及早采取干预措施。1.孕情监测。通过孕情监测发现孕情,及时填写并报送《孕情卡》,指导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常住孕妇及早建立《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以下简称“孕册”)和孕产妇家庭访视记录单。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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