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情况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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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12345
窗口咨询: 本市各公安分局治安支队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本市各公安分局治安支队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
暂无流程图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常见错误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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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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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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