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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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 证照 3年 点击下载 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
条款 第十一条
内容 第十一条 考核部门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开展许可工作。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且不存在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考核部门应当准予许可,颁发相应的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3年,证书式样及编号规则由交通运输部统一规定。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条款 第二十七条 
内容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2 依据名称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条款 第三十六条
内容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 依据名称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条款 第十四条
内容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