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3094059,(021)33094061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a9691847-b431-40ec-8164-4b7b20919df2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4-C15号窗口
信函咨询: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4-C15号窗口;邮政编码:200070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室(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大统路480号1507室)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大统路480号1507室,邮政编码:200070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上海市医院等级评审申报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医院等级评审自评报告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政府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证实性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