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老年综合津贴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50710327
窗口咨询: 源深路368号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源深路368号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暂无流程图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南码头路400号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事大厅101室01窗口;浦东新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9:00至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无
1.《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6年1月29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5号发布)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段提供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2.《关于完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沪府规〔2024〕1号) 一、发放对象,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三、老年综合津贴实行“免申即享”。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享有陈述、申辩以及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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