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5363249、(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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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飞虹路518号1509室虹口区司法局办公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飞虹路518号1509室虹口区司法局办公室 (邮编:200086)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
条款 | 第十条 | |||
内容 |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