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飞行备案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45
电子邮件咨询: SHGA_UAV@qq.com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件投诉: SHGA_UAV@qq.com
在本市非管控行政区域内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本市管控区域内应当依法预先向空军和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或气象部门,或者军事设施保护机构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
不含有特别程序
“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无人机”进入聚合页面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太阳山路38号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治安管理处1号窗口(业务主管部门,不具体办理);(注:本事项不设线下办理窗口,全流程网上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根据《上海市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前,可以通过本市智能无人机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信息核验、飞行报告等一系列便捷操作。
是否收费:否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