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a33c50ba-2a93-48b4-a9d1-14f25a3f3014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8号窗口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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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一)准予备案的条件产品未发生改变,或者改变后进行过产品变更备案。(二)不予备案的情形。产品发生改变后未进行过产品变更备案。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一)准予备案的条件产品未发生改变,或者改变后进行过产品变更备案。(二)不予备案的情形。产品发生改变后未进行过产品变更备案。 |
答: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注销不予批准的情形是产品处于被查处程序中。
常见错误:申请人不知道如何办理国产非特殊用化妆品备案
正确做法:申请人在http://samr.saic.gov.cn/上登录“国产非特殊用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