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

新办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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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可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手续: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身份证明材料;2)防伪技术产品生产方与使用方签定的合同副本;3)使用防伪技术的产品名称、型号、防伪标志的图样;4)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鉴定证明;5)可公开的、用于用户识别的防伪特征及用于执法识别的防伪特征资料。(一)新办的申请条件1.准予批准的条件:1)申请备案资料手续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条件审查合格。2.不予批准的情形:1)申请备案资料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2)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条件审查不合格。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可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手续: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身份证明材料;2)防伪技术产品生产方与使用方签定的合同副本;3)使用防伪技术的产品名称、型号、防伪标志的图样;4)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鉴定证明;5)可公开的、用于用户识别的防伪特征及用于执法识别的防伪特征资料。(一)新办的申请条件1.准予批准的条件:1)申请备案资料手续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条件审查合格。2.不予批准的情形:1)申请备案资料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2)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条件审查不合格。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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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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