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咨询: 咨询单位:金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咨询地址: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金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无差别综合受理大厅01-08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金山区龙山路758号1103室 金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 公布数量限制的其它方式 |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 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 实施行政许可的其它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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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 5 | 根据受理先后顺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1 | 依据名称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条款 |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
内容 |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
1 | 依据名称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条款 |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 |||
内容 | 未经批准设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拆除,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