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或者初等职业学校(职业班)的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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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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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准予批准的条件: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者初等职业学校(职业班)的设置应符合本区教育发展规划;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隐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卫生、安全状况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或标准。 2、举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者初等职业学校(职业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可行的办学规划、发展目标;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或方案。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5、有合法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章程、组织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6、有符合国家任职资格要求的校长和教职工队伍。有2名或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会人员。7、有根据国家和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方案以及教材选用意见制定的课程教学计划和教材选用计划。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者初等职业学校(职业班)。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手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事指南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依法予以取缔。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准予批准的条件: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者初等职业学校(职业班)的设置应符合本区教育发展规划;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隐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卫生、安全状况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或标准。 2、举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者初等职业学校(职业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可行的办学规划、发展目标;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或方案。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5、有合法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章程、组织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6、有符合国家任职资格要求的校长和教职工队伍。有2名或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会人员。7、有根据国家和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方案以及教材选用意见制定的课程教学计划和教材选用计划。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者初等职业学校(职业班)。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手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事指南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依法予以取缔。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二十四条 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四)有相应的经费。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
第五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职业学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有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八条 申请举办职业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形式、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内容;
(二)学校章程;
(三)学校资产证明;
(四)校长、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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