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3883510、(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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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导办服务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七莘路1010号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01199)
电子邮件投诉: qjgjxx@shmh.gov.cn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按照本指南列明的申报材料要求(备注)填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 申请人按照本指南列明的要求(备注)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核发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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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3 | 审查人员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的有关规定 |
决定 | 2 | 部门负责人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