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申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66
网上咨询: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中山北路2930号房产交易中心二楼普陀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导税台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中山北路2930号房产交易中心二楼普陀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导税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北石路579号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房产交易申报表
办理方式
纳税人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进行申报缴税,缴税完成后获取完税证明。
特别程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中山北路2930号房产交易中心二楼普陀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21-2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8:45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纳税人办理时未携带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缴税后取得完税凭证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依法依规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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