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来访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上海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公安局”联系我们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信函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邮政编码:200070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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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3 | 审查人员 | 1、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及驻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2、定居国外且在国内无户籍、现暂住在本市的中国公民(即华侨,仅可办理赴港澳其他签注)。 |
决定 | 4 | 部门负责人 | 1、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及驻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2、定居国外且在国内无户籍、现暂住在本市的中国公民(即华侨,仅可办理赴港澳其他签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