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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上海长期或临时居住证明(适用于非上海户籍的个人申请) | 公安部门,电子证照库调取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子证照库调取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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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 批文 |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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