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人资格审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23099230、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建国东路25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巴士大厦一楼1-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转出方和转入方均符合条件方可申请。转出方符合以下条件:(一)持有客车额度需启用满3年;(二)申请流转的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转出人死亡或离婚除外)。转入方符合以下条件:(一)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1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二)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三)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四)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六)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前款第五项所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1、累积记分达到12分;2、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3、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申请人可在拍卖专用网站(http://chepai.alltobid.com)、“一网通办”网站或持规定材料到现场提交申请。资格审查通过收到相应短信后,方可办理后续额度直接流转事项。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建国东路525号一楼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巴士大厦一楼1-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01:00至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第七条(个人申请参加拍卖资格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参加拍卖:(一)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1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二)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三)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四)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六)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前款第五项所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二)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三)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第二十二条(额度直接变更和转移)机动车所有人发生以下情形,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服务中心申请在用客车额度持有人变更后,可以向公安机关车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车辆的转让或者变更登记手续:(一)本人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变更的;(二)其所有车辆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流转的;(三)因单位合并、分立发生流转的。根据前款第二项规定发生流转的,转入方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第二十七条(限制条件)额度证明使用人应当与购车发票上的车主名称一致,个人客车额度限用于不超过9座的生活性小型客车,个人和单位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客车额度持有人将客车额度委托拍卖后,3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拍卖。根据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客车额度进行直接流转的转出方,3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拍卖。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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