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开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45
窗口咨询: 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接受咨询。 点击查看
投诉电话: 021-12345
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窗口申请:申请人至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窗口民警经审查认为符合开具证明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开具户籍证明。 2、网上申请: (1)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在首页面腰带“在线开具证明----户籍证明”,经本人人像识别身份认证后,在线提交申请;(2)登录“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在首页面“在线开具证明”专栏,选择“户籍证明”,经本人人像识别身份认证后,在线提交申请。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太阳山路38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楼接待(业务指导,不办理具体业务);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沪公发〔2014〕142号)第四条 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事项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对申请办理户口事项的公民,应当主动提供服务。 2、公安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 三、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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