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学籍建立、变动的核准

对本区中小学生的学籍建立、变动情况进行核办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转学申请手续是?

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家长先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并由转出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转学信息表并盖章,家长持该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转入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办理转学手续,由转入地区统筹安排相应接收学校并在系统中完成网上转学。申请转入本市的非本市学生,由其家长携带申请材料向转入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转入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后统筹安排相应接收学校并在系统中完成网上转学。学校应将转入学生编入原就读年级。从非本市学校转入本市的学生,学校可以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评估后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的年级就读。

转学的申请时限是什么时候?

转学手续在学期开学和结束前后办理,办理时间一般不晚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具体时间见当年通知。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因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

需要休学的,怎么申请?

因特定情况需办理休学、复学、学籍中断、续接、退学或恢复的,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一学期内需连续停课3个月以上或已累计停课达3个月以上的应办理休学手续:(一)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须提供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二)学生出国出境(须提供境外签证证明);(三)经学校及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殊原因(毕业年级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网上申办时,上传附件不清晰。
正确做法:需上传清晰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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