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休干部转诊手续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93、(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离休干部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必须的材料到市、区医保中心申请受理; 2、市、区医保中心初审符合条件后受理登记; 3、当场办结,登记转诊医院。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街道大渡河路1711号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2-10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枫桥路8号曹杨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03号-12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中山北路3500号长风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08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胶州路1087号长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1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宜君路9号甘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06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宁强路25号石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2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交通路1511号宜川路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楼大厅01号-10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万里街道真金路51号万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08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街道兰溪路1018号真如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01-02号、04-11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清峪路127号长征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0号窗口;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绿杨路225号桃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01号-12号窗口;以上街道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中午时间对外服务;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8:30-11:3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本市实施<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后离休干部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医保﹝2001﹞51号) 一、医疗待遇和就医办法 ㈢ 离休干部需要转诊医疗的,应当凭本人的《上海市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证》,由所在单位或离休干部本人至单位或居住地邻近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医保中心)办理有关转诊手续。区医保中心应为离休干部转诊就医提供方便,并开给《上海市医疗保险离休干部转诊单》。转诊就医有效期为三个月,如需继续转诊就医的,应当重新按照规定办理转诊手续。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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