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93d6fc45-ffe8-423b-b845-fd181020437c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上海市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8号窗口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上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乡村建设项目)申请表(有效期的延续) | 一网通办网上填写或下载填写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申请表格需要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复印件需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
常见错误1:申请材料不全
正确做法1:需在补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补齐通知书列出的材料
常见错误2:申请表上无预约号
正确做法2:需在网上填写信息并点击提交后打印申请表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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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准予延期)批复 | 批文 | 点击下载 |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予延期)批复 | 批文 | 点击下载 |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 | 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证照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