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咨询: 金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商事登记综合窗口07-23号窗口;金山区山阳镇龙皓路128号山阳市场监管所受理大厅1号窗口;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149号廊下市场监管所受理大厅1号窗口;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305号朱泾市场监管所受理大厅1号窗口;金山区亭林镇亭升路168号亭林市场监管所受理大厅1号窗口;金山区枫泾镇朱枫公路9295弄9号枫泾市场监管所受理大厅1号窗口;金山区吕巷镇建新大街136号吕巷市场监管所受理大厅1号窗口;金山区金山工业区夏宁路818弄52号高新区市场监管所受理大厅1号窗口;金山区石化街道十二村125号石化市场监管所受理大厅1号窗口;金山区张堰镇金张公路42号张堰市场监管所受理大厅1号窗口;金山区金山卫镇板桥西路1380号金山卫市场监管所受理大厅1号窗口;金山区漕泾镇漕廊公路18号漕泾市场监管所受理大厅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楼1303室 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申请的,遗失或损毁的书面声明应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 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 申请人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 身份证 | 公安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书面声明 | 申请人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 审批结果样本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工作日) |
|---|---|---|---|---|---|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 证照 | 4年 | 点击下载 | 线上下载或书面送达 | 10 |
| 1 | 依据名称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 ||
| 条款 | ||||
| 内容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 |||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 条款 | ||||
| 内容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