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查(借)阅服务申请(本市户籍流动人员)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69989169
窗口咨询: 上海市嘉定区新城路街道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就业人才专区V4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具有查(借)阅人事档案权限的相关单位提出申请,需查(借)阅的人事档案在服务部门保管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线下:单位经办人携单位介绍信至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窗口进行核查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线上:单位在“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平台“档案查(借)阅服务申请(本市户籍流动人员)”功能中提出申请——系统审核——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就业人才专区V4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1、《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2、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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