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2876333, 021-23116646 23116647
窗口咨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大沽路100号,每周三下午和每周四上午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edu.sh.gov.cn/web/hdpt/wsxf_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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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访办,大沽路100号3210室,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投诉: http://edu.sh.gov.cn/web/hdpt/wsxf_index.html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 | 应急管理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居住登记凭证 | 市公安局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居住证B证 | 市公安局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居民身份证 | 市公安局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市公安局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市公安局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上海市居住证 | 市公安局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 | 应急管理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居民户口簿 | 市公安局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