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学籍建立、变动的核准

对本区中小学生的学籍建立、变动情况进行核办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转学申请须携带的材料

(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② 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③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④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⑤ 关系证明(出生证等);⑥ 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2)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3)浦东新区民办初中、小学接收证明(4)学生成长记录册;(5)外省市高中学生回沪转学,还需提供:① 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② 初中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③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并下载打印;④ 原就读学校类型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证件材料未提供原件
正确做法:证件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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