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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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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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2.申请材料中提供的申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应与《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申请表》中填写的实质性内容相对应。
3.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4.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

申请材料目录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公安、工商、编办等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项目法人组建批准文件 水利部、发改委、地方人民政府等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可行性研究、批准文件 发展改革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编制的地质勘测报告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编制的地质勘测报告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报告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1.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已经设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工程建设任务与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一致,工程建设规模无重大变化; 3.详细的地质勘测资料报告已完成; 4.勘测及初步设计单位满足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5.初步设计报告已按国家有关编制规程完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符合综合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报告技术深度满足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各专业相关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及其他技术标准要求;初步设计核定概算静态工程投资(剔除政策性价格调整增加的投资)不超过可行性研究批复估算静态工程投资15%(含15%)。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1.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已经设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工程建设任务与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一致,工程建设规模无重大变化; 3.详细的地质勘测资料报告已完成; 4.勘测及初步设计单位满足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5.初步设计报告已按国家有关编制规程完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符合综合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报告技术深度满足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各专业相关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及其他技术标准要求;初步设计核定概算静态工程投资(剔除政策性价格调整增加的投资)不超过可行性研究批复估算静态工程投资15%(含15%)。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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