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22234500、(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01-A34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咨询台。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01-A34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本次申请需要收费吗?
不需要收费。
常见错误示例
无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有权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市场监管局职权范围内有备案的事项、依据、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合法的市场主体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应当想经营场所所在的去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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