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营业运输证的配发

遗失补办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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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材料,应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线上申报的材料应当以PDF格式完整上传。

申请材料目录

上海市《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交通管理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按规定适用的船舶入级证书)、最低配员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如按要求需持有) 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符合证明、符合证明年度签注;如海务、机务以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委托他人的,提交与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签订的船舶管理协议、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证明、符合证明年度签注。 交通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人自备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光租船舶需提供光船租赁登记证明 海事管理机构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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