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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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我局职权范围内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有权要求我局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和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3.在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我局法定职权范围内,申请人有权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并要求我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我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在提交申请材料的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我局逾期不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申请人按照我局告知的补正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我局仍不受理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依法改正;
5.我局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并在法定的延长期限内作出决定;
6.对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和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7.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颁发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加盖我局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我局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8.我局实施行政许可,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或者我局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向申请人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投诉或者举报;
9.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局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由此对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依法给予补偿。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我局关于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我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应当依法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局行政许可决定对申请人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所规定的义务;
3.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需要对行政许可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经我局同意后方可作出变更;
4.我局对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5.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审批(延续)1、业务情形 探矿权人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向我局提出探矿权延续申请,并由我局依法予以审批的事宜。2、准予批准的条件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申请人应为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3)申请的勘查矿种为我局审批权限内的矿种;4)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必须与申请的勘查矿种、勘查面积和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5)探矿权在有效期内;6)完成法定最低勘查投入要求;7)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8)非油气探矿权延续时,应当提高符合规范要求的勘查阶段,未提高勘查阶段的,应当缩减不低于首次勘查许可证载明勘查面积的2 5%,下列情形除外:(a)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额出资勘查的探矿权;(b)已设采矿权矿区范围垂直投影的上部或者深部勘查且与已设采矿权属同一主体的探矿权;(c) 经储量评审认定地质工作程度达到详查及以上且地质报告已经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探矿权。9) 勘查实施方案应当符合地质勘查规程、规范和标准,并经审查通过;10)符合《上海市矿业权设置方案》;3、不予批准的情形相应条件不符合准予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审批(延续)1、业务情形 探矿权人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向我局提出探矿权延续申请,并由我局依法予以审批的事宜。2、准予批准的条件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申请人应为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3)申请的勘查矿种为我局审批权限内的矿种;4)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必须与申请的勘查矿种、勘查面积和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5)探矿权在有效期内;6)完成法定最低勘查投入要求;7)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8)非油气探矿权延续时,应当提高符合规范要求的勘查阶段,未提高勘查阶段的,应当缩减不低于首次勘查许可证载明勘查面积的2 5%,下列情形除外:(a)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额出资勘查的探矿权;(b)已设采矿权矿区范围垂直投影的上部或者深部勘查且与已设采矿权属同一主体的探矿权;(c) 经储量评审认定地质工作程度达到详查及以上且地质报告已经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探矿权。9) 勘查实施方案应当符合地质勘查规程、规范和标准,并经审查通过;10)符合《上海市矿业权设置方案》;3、不予批准的情形相应条件不符合准予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颁证与送达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证照 5年 点击下载 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平台下载/需要纸质批文的,EMS送达;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平台下载/需要纸质证照的,EMS送达 5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
条款
内容 根据矿产勘查工作技术规律,以出让方式设立的探矿权首次登记期限延长至5年,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探矿权申请延续登记时应扣减首设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非油气已提交资源量的范围/油气已提交探明地质储量的范围除外,已设采矿权矿区范围垂直投影的上部或深部勘查除外)的25%,其中油气探矿权可扣减同一盆地的该探矿权人其他区块同等面积。  本意见下发前已有的探矿权到期延续时,应当签订出让合同,证载面积视为首设面积,按上述规定执行。  探矿权出让合同已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条款 第二十一条
内容 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申请保留探矿权……
2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条款 第六条
内容 ……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3 依据名称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条款 第二十二条
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二)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三)经依法批准转让探矿权的;(四)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的。
4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条款 第三条
内容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5 依据名称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条款 第二十四条
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一)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办理延续登记或者不申请保留探矿权的;(二)申请采矿权的;(三)因故需要撤销勘查项目的……
6 依据名称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条款 第十条
内容 ……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7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条款 第五条
内容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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