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嘉戬公路11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南区建设审批服务中心F03窗口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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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具备有效核准文件且2年内未开工建设; 具备有效的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开工。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具备有效核准文件且2年内未开工建设; 具备有效的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开工。 |
具体可参照《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2017年本)》区级审批权限项目由所在区发改委核准。
常见错误:建设单位在项目核准批复已超过有效时限后申请项目核准延期。
正确做法:在项目核准批复未到有效时限前提出项目核准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