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118b161f-4c5f-40ce-a434-4c353d50832e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5-38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复印件应当清晰。
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注册证书 |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 人社局下辖考试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5 | 审查人员 | 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本市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在近三年内完成该专业继续教育。 |
决定 | 5 | 部门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本市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在近三年内完成该专业继续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