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人以下小型群众性活动报备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45
窗口咨询: 本市各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或指挥中心)大型活动窗口接受电话咨询,https://gaj.sh.gov.cn/shga/vXtglJgsz/index
投诉电话: 021-12345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申请人登录”一网通办搜索关键字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街道天宝西路279号政务1号窗口;https://gaj.sh.gov.cn/shga/vXtglJgsz/index
办理时间
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的第十条(小型群众性活动的报告)规定: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经安全风险评估后,认为在其场所内举办的小型群众性活动可能影响公共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应当在举办活动5日前,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告。公安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活动开展安全监管和指导工作。第十一条(人群聚集活动的报告):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发现人群聚集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公安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是否收费:否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