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 租赁中心、受理中心、租赁服务单位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住房租赁合同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出租人身份证 | 市公安局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出租人收取租金的银行账号 | 银行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如变更出租人收款账户的,申请人需持相关资料至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
配租资格有效期内,申请人应当安排好租赁合同之间的衔接,并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办理住房租赁以及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原租赁合同终止至新租赁合同生效期间,停发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