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新办 申报服务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公安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上一年度税控财务报表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项目证实性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简介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申报单位财务履约能力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奖项、荣誉类证明文件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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