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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30号窗口(邮编:200062)
1.申请表(含申请报告、申请书等)应当填写完整、信息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提供法定中介服务的机构 | 法定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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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架设技术方案审查 | 具有工程咨询(公路或市政公用)资质的咨询机构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1 | 依据名称 | 《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条款 | 第三十二条 | |||
内容 | 禁止擅自依附桥梁、隧道架设管线。需要依附桥梁、隧道架设管线的,应当向市市管处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报告、管线架设设计图纸、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以及桥梁、隧道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市市管处或者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
1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条款 | 附件第109项 | |||
内容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