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39178717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87fc1824-3fde-4d73-a8c1-a07efd61a0d5
窗口咨询: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金沙路85号嘉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金沙路85号
信函投诉: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金沙路85号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其所载明的内容应清晰可辨;3.行政机关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4.网上申请的,先行提交电子材料,现场验证时提交纸质原件,正本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程序
向社会公示
是否收费:否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否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否
常见错误示例
1. 常见错误: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没有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确做法:如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2、常见错误:非本人前来递交申请材料的,材料中委托书上的受托人和实际递交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同一人。 正确做法:委托书上的受托人应与实际递交的受托人身份证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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