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报备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59623677、(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生态服务区综窗6号-1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26室
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学校章程。
不含有特别程序
1.相关学校(或工作负责人)提交《xxx学校(幼儿园)章程备案表》及学校章程。2.材料初审,确认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由申请单位补正。3.经办人员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4.完成报备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生态服务区综窗6号-1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明确,“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是“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之一。取消审批后,在学校设立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明确章程规范标准、制定范本、加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校章程进行管理。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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