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7116e148-2b2f-478f-91b1-5372503496b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上海市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8号窗口
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申请的,遗失或损毁的书面声明应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身份证 | 公安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书面声明 | 申请人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 申请人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条款 | ||||
内容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