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6dc4f10b-29b1-4df9-b7a1-e7e0c01123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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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上海市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8号窗口
1 | 依据名称 | 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 | ||
条款 | 第三条第2款 | |||
内容 |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