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预审服务创新主体备案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53394100;021-53394062
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2号楼1楼上海保护中心受理窗口
电子邮件咨询: ippc@aliyun.com
投诉电话: 021-12345
备案申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地、登记地在上海市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产业领域相关,并具有真实的研发场地、研发团队、实际研发经费投入和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4、原则上已拥有1件以上由备案主体作为第一申请人原始取得的有效发明专利;5、近3年内无专利不诚信行为。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备案申请:从一网通办登录,通过【专利预审服务创新主体备案申请】模块,在线填报备案信息、提交预审备案申请材料;2、待审核:上海保护中心受理备案申请后,将对企事业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待上传:初步审核通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在【专利预审服务创新主体备案申请】模块下载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传;4、审核结果: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通过后,上海保护中心将在一网通办【专利预审服务创新主体备案申请】反馈审核结果。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漕宝路650号2号楼1楼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推动专利快速审查机制建设,按照有关规定,为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和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提供专利申请和确权的快速通道。
是否收费:否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