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初审并推荐)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一楼上海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1.申报材料按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一楼上海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问题
如何申报国家级孵化器?
每年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的通知,提前准备并按照文件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
在网上申报时附件无法上传怎么处理?
网上资料上传的附件大小需要控制在5M以内,附件较大的情况下,可以将文件名称进行序列编号,拆分过大的附件材料。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受理之后的流程有哪些?
受理后由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并由市科委网站上进行推荐名单公示,最后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发文确定国家级孵化器名单。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在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或品牌名称。正确做法: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2.常见错误:在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和其它材料时,未注意表中的单位,导致数值有误。正确做法:应仔细核对表中的单位,如:“元”,“千元”,“万元”,“平米”,“万平米”等,避免数值有误。3.常见错误: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与实际要求不符。正确做法: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的要求,核对名称中的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是否符合要求。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第五条 科技部和地方科技厅(委、局)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第十一条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程序: 1.申报机构向所在地省级科技厅(委、局)提出申请。2.省级科技厅(委、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机构书面推荐到科技部。3.科技部负责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结果,合格机构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确认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2.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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