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休干部定点医院变更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93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居民携带必须的材料到市、区医保中心申请受理2、市、区医保中心初审符合条件后受理登记3、当场办结,变更定点医院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康定路805号一楼办事大厅2-4号窗口(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本市实施<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后离休干部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医保﹝2001﹞51号) 一、医疗待遇和就医办法 ㈡ 离休干部医疗实行定点医疗制度,由离休干部自主选择本市范围内的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各一所。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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