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运营补贴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无(在养老管理系统中在线填报)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综合办事大厅53-5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对行政奖励结果有异议,如何反映?
可以拨打投诉电话(021)12345进行反映。
常见错误示例
无
?《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规〔2017〕6号)五、奖补项目与标准(一)内设医疗机构奖养老机构新设立的内设医疗机构(财政资金投入开设的内设医疗机构除外),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后正常运营的,根据内设医疗机构的不同类型,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为:对于设置护理站、医务室/保健站、卫生所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于设置护理院或者门诊部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二)招用持证人员奖1.招用持证养老护理人员奖。养老机构员工制招用持有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等级证书的护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分别按持证人数乘以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20%、30%、50%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奖补。2.招用专技人员奖。养老机构员工制招用医护、康复、社会工作等专技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专技人员数乘以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50%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奖补。(三)品牌连锁经营奖凡连锁经营机构数达2家以上(不含委托管理),且单个机构床位规模50张以上,经过综合评估,服务对象满意、服务质量良好的,对该品牌创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15万元。同时,每新增加一家机构,奖补15万元。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符合条件的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奖励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依法登记且执业满6个月,取得备案回执;登记管理部门年度验审合格;年度综合考评合格以上;当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当年无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面新闻;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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