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sh.cma.gov.cn
信函投诉: 徐汇区蒲西路166号3号楼1114室(200030)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目录中包含原件的,至少需要一份加盖公章的原件。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施工图审核申请表(回执)》 | 原件 | 2 | 纸质 | 必要 | |||
总体规划平面图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意见书 | 市气象局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 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获取的,无须提供。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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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5 | 审查人员 |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合法有效; 2.提交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
决定 | 5 | 部门负责人 |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合法有效; 2.提交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