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人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形成彩色PDF文件后,通过上海政务“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
技术转让合同文本 | 申请人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知识产权权利证书 | 申请人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外文合同 | 申请人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外文合同中文译本 | 申请人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上海技术交易所出具的《技术交易凭证》 | 上海技术交易所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补充材料 | 申请人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申请人可登录上海政务“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在“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中下载技术转让合同示范文本模板。
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申请由各登记处受理,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期限为7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市场办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处负责技术转让合同的受理、初审和复审工作;市场办负责技术转让合同的审定工作。
对外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待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中山西路1525号11楼1101-1104室。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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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 | 直接送达 | 1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上海政务“一网通办”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 其他 | 点击下载 |
《不予登记通知书》 | 直接送达 | 1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上海政务“一网通办”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 其他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