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细胞”申报与评估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23117443
投诉电话: 021-12345
符合《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相关要求,材料齐全。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申报单位提出“无废细胞”评估申请。2.申报单位所在区行业牵头单位受理申报材料,并组织评估。通过评估的,进行公示,并报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未通过评估的,由区行业牵头单位将申报材料退回申报单位。市行业主管部门可直接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关及市管企事业单位“无废细胞”建设评估。3.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无废细胞”参加市级“无废细胞”评估。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综合评估,通过评估的,报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00,下午01:30至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和《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细则(2023版)》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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