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备案

补证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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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按要求填报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表格)为A4规格纸打印,申请表用钢笔(水笔)填写或打印。 2.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一致,无前后矛盾。 3.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4.申请表应加盖公章。 5.申请材料按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申请材料目录

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补办的说明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设置单位主体资格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 市场监管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内部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平面图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方案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医疗机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负责人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册,附学历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要求公示本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
2.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3.申请人有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要求审批部门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不受理、补正以及是否同意该项许可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申请人对该项行政许可的实施,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5.行政许可审批中,经办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申诉或者举报;
6.申请人认为审批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有权依法向区人民政府或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审批部门依法对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现场审查时须提供配合,不得予以阻扰和拒绝;
3.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需要对审批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重新提起申请;
4.审批部门对申请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5.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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